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民警下列的做法正确的是:

admin2020-02-27  35

问题 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民警下列的做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王某从县公安局调到县司法局工作,上交了公务用枪,但未上交持枪证
B、公安机关围捕杀人逃犯章某,章某准备将爆炸物扔向民警,江某警告无效后开枪将其击毙
C、民警在关卡盘查时发现一疑似杀人逃犯驾驶摩托车强行冲卡,遂果断开枪将其击毙
D、李四与王五等人发生扭打造成软组织挫伤,民警到达现场口头制止无效后使用枪支制止

答案 B

解析 A项错误。《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工部门通知治安管理部门收回其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个人保管的枪支由所在单位收回:(一)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配备公务用枪岗位的……”B项正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无效的,可以开枪射击。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开枪射击…… (十四)犯罪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B项章某准备将爆炸物扔向民警,事态紧急,民警可以开枪射击。C项错误。民警在关卡盘查时发现一“疑似杀人逃犯”驾驶摩托车强行冲卡,这个时候开枪有可能滥杀无辜,不符合法律规范。D项错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警察在处置表达具体诉求的群体性事件时,一线处置民警不得佩带枪支。根据现场情况二线民警可以佩带枪支进行戒备,只有在出现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时才能依法使用”。李四与王五等人发生扭打造成软组织挫伤,事态轻微,显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使用枪支的情形。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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