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任职于国内某化妆品公司,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20年全年取得的收入如下:(1)从化妆品公司取得基本工资12000元/月,加班工资1000元/月,独生子女费补贴200元/月,差旅费津贴1800元/月,误餐补助500元/月。(2)12月份出租居住用房获得租

admin2022-05-11  18

问题 张某任职于国内某化妆品公司,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20年全年取得的收入如下:(1)从化妆品公司取得基本工资12000元/月,加班工资1000元/月,独生子女费补贴200元/月,差旅费津贴1800元/月,误餐补助500元/月。(2)12月份出租居住用房获得租金3500元,当月发生修理费1000元。(3)购买赈灾彩票中奖收入20000元,将8000元对扶贫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4)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收入5000元;取得A股股息收入500元(持股8个月)。(5)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00元。(6)为某公司提供经纪服务,取得报酬24000元。已知: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社保部门核定张某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张某为独生女,其独生子正就读于高中二年级;张某当年接受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关证书,支出为5000元,经约定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张某一方按标准的100%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张某本人扣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属于张某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是(          )。

选项 A、基本工资
B、加班工资
C、独生子女费补贴
D、误餐补贴

答案A,B

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基本工资12000元,加班工资1000元,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费补贴200元,差旅费津贴1800元,误餐补助500元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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