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行为可以分为(  )。

admin2012-08-03  34

问题 以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行为可以分为(  )。

选项 A、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B、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C、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政行为
D、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

答案A

解析 行政行为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以行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项为行为对象,制定或发布能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人或事项采取具体措施,且对特定人的权益产生影响的行为。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是以行政行为成立时参与其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不同为标准所作的分类;外部行政行为与内部行政行为是以行政行为作用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是以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为标准所作的分类。B、C、D项均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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