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22-10-07  60

问题 根据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B、不服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C、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经济、财政等事项
D、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特别行政区的权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17条第1、2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因此,A项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是正确的。第19条第1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第20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享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因此,D项正确。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3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澳门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中央人民政府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因此,C项错误。第16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事务”。第17条第1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第19条第1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因此,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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