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准备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名称上咨询某律师,该律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09-01-14  40

问题 甲乙两人准备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名称上咨询某律师,该律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该公司名称可以为“南京万通贸易公司”
B、可以在公司设立以后再定名称
C、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可以转让
D、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答案8

解析 《公司法》第9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由此,A项错误。第1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由此,B项错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6条:“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由此,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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