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6年3月,某二级公路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估算价为7000万元人民币。资金由项目所在地省交通运输厅筹集,招标人为该省公路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投标文件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编制,投标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

admin2019-01-24  37

问题 背景资料:
    2016年3月,某二级公路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估算价为7000万元人民币。资金由项目所在地省交通运输厅筹集,招标人为该省公路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投标文件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编制,投标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数量由招标人给出,由投标人填写单价和总价。在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为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资料,保证工程招标顺利进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需缴纳80万元投标保证金和120万元信用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一旦发现投标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没收所有保证金。
    事件二:投标人甲的总报价为6800.022万元,其中第200章部分报价单见下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清单中细目209—3一c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细目210—3一b中,招标人给定了锚杆的工程量是256m,投标人甲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锚杆的市场综合单价为55.06元/m。其他部分的计算均正确。评价委员会按照偏差修正的有关原则对偏差进行了修正,并征得投标人甲的同意。最终投标人甲以修正后的报价中标并签订合同。

    事件三:工程开工后,为协调当地关系,在业主的推荐下,甲公司项目部驻地所在村委会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价格已超出甲公司与业主合同中该部分的人工费,甲公司项目部向业主提出了调整人工费的申请。
    问题:
事件一中,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版),招标人的规定有何不妥?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不妥之处1: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需缴纳120万元保证金。 理由:投标人只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不需缴纳信用保证金。 (2)不妥之处2:一旦发现投标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没收所有保证金。 理由: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包括: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③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④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本事件中投标人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包含在上述情形中。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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