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起,由买受人承担。

admin2012-05-12  48

问题 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起,由买受人承担。

选项 A、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州之日
B、当事人另外约定的时间
C、出卖人确定的时间
D、买受人接到书面交房通知之日

答案A

解析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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