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较之修正前严格的有( )。

admin2013-02-22  29

问题 下列各项中,《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较之修正前严格的有(    )。

选项 A、数罪并罚时,管制的最长期限
B、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的最长期限
C、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的期限
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E、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管制——“323”,较之修正前没有发生变化。(2)选项B:原规定为,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能超过20年;《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为,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3)选项C:原规定为,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为,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4)选项D:原规定为,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为,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5)选项E: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较之修正前没有发生变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w9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