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语文老师为了提高学生的语文成绩,与学生一起设定了每个学生的语文考试成绩目标,并签订了相关协议:如果分数不达标,学生就会受到惩罚,低于目标一分会被语文老师用扫帚打十下。一次考试过后,语文老师按照协议对考试不达标的学生进行批评和惩罚,造成多名学生受轻伤。

admin2020-10-11  40

问题 某学校语文老师为了提高学生的语文成绩,与学生一起设定了每个学生的语文考试成绩目标,并签订了相关协议:如果分数不达标,学生就会受到惩罚,低于目标一分会被语文老师用扫帚打十下。一次考试过后,语文老师按照协议对考试不达标的学生进行批评和惩罚,造成多名学生受轻伤。当时,班里有一名达标的男同学看到语文老师惩罚同学,想去向校长反映此事,但被班里的纪律委员发现后告到了语文老师那里。语文老师就在教室里打了这名男同学,导致其脸部受伤。学生回家后,有家长发现并了解此事后非常生气,于是联系其他学生的家长向校长反映此事,并提出强烈抗议。为了维护学校声誉,校长与家长们协商后决定,根据学生受伤程度,减免当年的学费,部分学生减免5 000元,另一部分学生减免3 000元,此事很快得以平息。
针对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为了学生的学习,语文老师可以与学生签订上述协议
B、减免学费可以弥补语文老师对学生的伤害
C、为了学校的声誉,校长的决定及时、恰当
D、教育局应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E、语文老师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答案D,E

解析 学生享有人格尊严权,学校和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案例中,语文老师与学生签订的协议为无效协议,其对学生实施体罚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权益,A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材料中,语文老师的行为给学生的身体造成了损伤,应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由学校减免学费来弥补语文老师对学生的伤害,B项错误、E项正确。新课程的基本理念是以学生为本,校长应维护学生的基本权益,而不是维护学校的声誉,其做法不恰当,C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其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其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案例中,语文老师侮辱学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校长处理方式不当,教育局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D项正确。故本题选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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