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2日,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一份电子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10台电子设备,每台2万元,2006年6月底交货,由甲公司负责委托运输公司送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6月中旬,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

admin2011-01-15  26

问题 2006年5月12日,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一份电子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10台电子设备,每台2万元,2006年6月底交货,由甲公司负责委托运输公司送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6月中旬,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随即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乙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时提供了担保。6月底,甲公司委托的丙运输公司将10台电子设备运往乙公司,丙在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10台电子设备被人偷掉,致使甲公司在6月底前不能按时交货,使乙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月8日,乙公司要求与甲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认为不能按时交货并非自己过错,故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1)判断甲公司在6月中旬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7月8日,判断乙公司要求与甲公司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判断甲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1)合法。因为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通知乙中止履行合同。 (2)合法。因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甲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本案中,甲因丙的原因造成了违约,甲应当向乙承担违约责任,甲和丙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sa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