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减刑的说法,正确的有

admin2016-04-15  69

问题 下列关于减刑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B、减刑是建立在肯定原判决的基础上,而改判是对原判决错误的纠正
C、减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所具有的法定或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只要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减刑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章第一节中的减刑。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A选项正确。改判是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照第二审程序或者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决,重新判决。它属于刑事诉讼程序问题,是对原判决错误的纠正。减刑则是在肯定原判决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的表现,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将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它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B选项正确。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所具有的法定或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叫减轻处罚。C选项错误。减刑的对象条件,是指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它表明,减刑的范围仅受刑罚种类的限制,而不受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只要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减刑,随主刑刑种的性质改变而引起的附加刑的相应改变,以及罚金刑的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均不属于《刑法》第78条规定的减刑制度的范围。D选项正确。故本题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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