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于2014年11月底向中标的监理单位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价为280万元;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后,于2015年1月10目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约定:合同价为260万元;因非监

admin2019-09-24  13

问题 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于2014年11月底向中标的监理单位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价为280万元;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后,于2015年1月10目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约定:合同价为260万元;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每延长1个月增加监理费8万元;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26个月。
    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5年2月10日,施工总工期为24个月。
    事件二:由于吊装作业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部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送现场监理员签收。吊装作业前,起重机司机使用风速仪检测到风力过大,拒绝进行吊装作业。施工项目经理便安排另一名起重机司机进行吊装作业,监理员发现后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该专业监理工程师回答说:“这是施工单位内部的事情。”
    事件三:监理员将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后,发现现场吊装作业起重机发生故障。为了不影响进度,施工项目经理调来另一台起重机,该起重机比施工方案确定的起重机吨位稍小,但经安全检测可以使用。监理员立即将此事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总监理工程师以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就实施为由,签发了停止吊装作业的指令。施工项目经理签收工程暂停令后,仍要求施工人员继续进行吊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称工期紧迫,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
    事件四: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总工期延误5个月,监理服务期达30个月。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32万元,而建设单位认为监理服务期延长是施工单位造成的,监理单位对此负有责任,不同意增加监理费。   
    问题:
事件四中,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是合理的。 理由:监理合同中已有关于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约定,而工期延长是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符合监理合同中“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约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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