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因为一员工“按时上下班”将其开除,理由是没有奉献精神,对此,你怎么看?(2012年7月14日下午山西省运城市公务员面试真题)

admin2014-02-11  43

问题 某企业因为一员工“按时上下班”将其开除,理由是没有奉献精神,对此,你怎么看?(2012年7月14日下午山西省运城市公务员面试真题)

选项

答案近年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在多个场合提出,我国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不仅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能见到劳动者自身权益遭到践踏的案例,题干当中所说的由于“按时上下班”被公司开除,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首先,从员工的角度来说,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是员工职业守则中的基本常识,是一个员工职业化素养的具体体现,更是员工严格践行公司考勤制度的根本要求。因为员工守时而将其开除,是“于情不通”。 其次,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是每一家企业在做强做大的过程中都应该秉持的重要原则。既然企业设置了严格的、标准的、统一的上下班时间,我想,其初衷应该就是希望员工能够遵守公司在考勤方面的相关制度。如果某些企业客观上确实需要员工加班,那么完全可以在不违背劳动法的前提下,在法定工作时间的基础上适当延长。而不应该在明确规定了上下班时间之后,私下却用另外一套与制度相违背的规则对员工进行约束,在这一点上,企业的做法是“于理不合”。 再次,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天正常上下班,就被企业指责为“没有奉献精神”,这无形中给职工灌输了一种“正常上下班”有罪的思想,迫使其“自愿”加班,通过这种偷换概念和模糊职工是非标准,实际是减轻企业的负担、淡化企业违法行为性质,为企业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寻找合法借口。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的做法是“于法不顾”。 这个问题的出现,展现了我国当前劳资关系中的双方地位的不平等,而且也暴露出企业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尊重。在劳动者合法权益遭到践踏的时候,相关部门监管的缺位,才是导致劳动违法行为频发和劳动者越来越弱势、资方越来越强横的最根本的原因。 想要解决这个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出台有效的制度法规及其配套措施,一方面要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具体规定,体现威慑性,另一方面要在执行过程中加大力度。 此外,要进一步拓宽、完善劳动者维权渠道,在全社会继续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劳动者增强权利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者维权过程中的作用。 作为企业,更要意识到,生产效率来源于技术创新,而人才则是技术创新的决定性因素。想要真正留住人才,靠的不是“强盗”思维,而是人性化的企业管理、完善的职业通道和良好的员工福利。 总之,只有当劳资关系日渐和谐之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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