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进口化妆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金合计为( )元。 本期实际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元。

admin2009-09-28  84

问题 当期进口化妆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金合计为(    )元。
本期实际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元。

选项 A、-5766.43
B、4883.57
C、16358.6
D、-5866.43

答案B

解析 业务(1)
以物易物,是特殊方式的销售,增值税按均价计算,消费税按最高价计税。
销项税=进项税=250×350×17%=14875(元)
消费税=350×295×30%=30975(元)
业务(2)
销项税=360×60×17%=3672(元)
消费税=360×60×30%=6480(元)
业务(3)
国外进口货物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进口香粉应纳消费税=(60000+35000)÷(1-30%)×30%=40714.29(元)
进口香粉应纳增值税=(60000+35000)÷(1-30%)×17%=23071.43(元)
消费税是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的;
允许扣除的消费税=40714.29×80%=32571.43(元)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税金合计=40714.29+23071.43=63785.72(元)
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不属于向税务机关交纳,故不考虑进口消费税问题;
业务(4)
为影视制作公司生产上妆油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销项税=500×60×17%=5100(元)
业务(5)
进项税=70000×17%=11900(元)
业务(6)
委托加工的应纳消费品,应于提货时由受托方按其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8000+25000)/(1-30%)×30%=14142.86(元)
进项税=25000×17%=4250(元)
本期进项税合计=14875+23071.43+11900+4250+3902(水电)=57998.43(元)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975+6480-32571.43=4883.57(元)
应纳增值税=14875+3672+5100-57998.43=-34351.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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