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乙、丙、丁、戊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出资比例为22%、30%、20%、20%、8%。2014年A公司发生有关事项如下: (1)3月,甲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请求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按期召集了股
甲、乙、丙、丁、戊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出资比例为22%、30%、20%、20%、8%。2014年A公司发生有关事项如下: (1)3月,甲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请求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按期召集了股
admin
2020-05-23
1.1K+
问题
甲、乙、丙、丁、戊于2010年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出资比例为22%、30%、20%、20%、8%。2014年A公司发生有关事项如下:
(1)3月,甲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请求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按期召集了股东会,会议就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戊赞成,丙、丁反对,股东会作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
(2)6月,因A公司实力明显增强,乙提议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此董事会按期召集了股东会,会议就变更公司形式事项进行表决时,乙、丙、丁赞成,甲、戊反对,股东会作出了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合法。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题中乙丙丁赞成,三人代表的表决权为70%,决议通过。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nL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企业解散或破产后的清算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加计扣除规定的有()。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能够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资质条件。下列投资者符合该资质条件的有()。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企业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请求并得到乙企业、丙企业和丁企业为其提供担保.但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银行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是()。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李某拟将其所有的一套商住两用房屋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卖给公司作为办公用房。关于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下列采购活动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调整的有()。
经济法的渊源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其中行政法规的制定单位是()。
随机试题
抗休克的根本措施是()
1岁女孩,父母亲为表兄妹结婚,生后外表与常人无异,5月龄后头发渐变棕色;以后色更浅,眼珠在4个月后也由黑色变棕色,至今不能独坐,不会叫爸爸、妈妈;曾有过一次惊厥,尿呈鼠尿臭,尿三氯化铁试验呈阳性。最可能的诊断是
A/骨髓增生极度减低B/骨髓增生减低C/骨髓增生活跃D/骨髓增生明显活跃E/骨髓增生极度活跃急性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骨髓
心跳骤停病人最重要的诊断依据是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中I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水质影响评价,可采用()进行评价。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以骗取金额()的罚款。
经海关批准,由一个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牵头,在同一关区内,同行业若干个加工企业联合对进口料件多层次、多工序连续加工,直至最终产品出口的企业联合体是()。
(2012年)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退税率16%。2011年11月外购棉布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货已入库。当月进口料件一批,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25万美元.已按购进法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生产企业进料
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旅行社应()。
Canyoufindthenumberwhichcomesnextinthissequence?2358132134?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