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研究院(以下简称甲单位)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完成国家规定的科研任务外,甲单位还从事技术转让、咨询与培训等经营性业务,并对经营性业务的会计处理采用权责发生制。甲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 2017年

admin2018-09-14  29

问题  甲研究院(以下简称甲单位)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完成国家规定的科研任务外,甲单位还从事技术转让、咨询与培训等经营性业务,并对经营性业务的会计处理采用权责发生制。甲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
    2017年,财政部门批准的甲单位年度预算为3000万元。1至11月,甲单位累计预算支出数为2600万元,其中:2100万元已由财政直接支付,500万元已由财政授权支付。2017年12月,甲单位经财政部门核定的用款计划数为400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的用款计划数为300万元,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计划数为100万元。l至11月,甲单位累计经营亏损为300万元。
    甲单位2017年12月预算收支及会计处理的有关情况如下:
    (1)1日,甲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本月授权额度为100万元。甲单位将授权额度100万元计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并增加财政补助收入100万元。
    (2)4日,甲单位购入一批价值11.7万元(含税价)的非自用材料,已验收入库,并向银行开具支付令。5日,甲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和供货商的发票,甲单位直接增加事业支出11.7万元,并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1.7万元。
    (3)6日,甲单位按政府采购程序与A供货商签订一项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10万元。7日,甲单位收到A供货商交付的设备和购货发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10万元,设备已验收入库。当日,甲单位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交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A供货商货款,但当日尚未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甲单位对上述事项未进行会计处理。
    (4)9日,甲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用于支付A供货商货款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金额为110万元。甲单位将110万元计入事业支出,并增加财政补助收入110万元。
    (5)31日,甲单位2017年度预算结余资金为40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为26万元,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为14万元。甲单位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26万元,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26万元;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14万元,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14万元。
    (6)2018年1月2日,甲单位收到《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2017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额度26万元;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2017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14万元。甲单位未进行会计处理。
    假定不考虑其他有关因素。
    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判断事项(1)至(6)中甲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分别指出正确的会计处理。

选项

答案1.甲单位的会计处理正确。 2.甲单位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正确处理:甲单位应增加存货10万元,确认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1.7万元。 3.甲单位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正确处理:由于已经收到设备和购货发票,甲单位应增加固定资产110万元,同时增加应付账款110万元。 4.甲单位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正确处理:甲单位在计入事业支出110万元,并增加财政补助收入110万元的同时,应冲销已经确认的应付账款110万元,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110万元。 5.甲单位的会计处理正确。 6.甲单位对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不做会计处理正确,但对恢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不做会计处理不正确。 正确处理:2016年恢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时,甲单位应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应增加“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4万元,减少“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14万元。

解析 (1)考核财政授权支付的会计核算。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在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时确认收入,并增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考核事业单位购入存货的会计处理。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合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存货”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3)考核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核算。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确认收入,未收到通知书应计入应付账款。
(4)考核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核算。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确认收入,并计入相关支出或增记相关资产。
(5)考核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关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结余资金”的会计处理规定。财政授权支付下,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做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6)考核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恢复额度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下年度财政部门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时,不作账务处理,按照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恢复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26万元,待使用预算结余资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类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财政授权支付下,在下年初,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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