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大蒜,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大蒜买卖合同,约定:①甲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且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②由乙公司代办托运,合同签订后一周之内,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自交付之日起20

admin2017-03-20  26

问题 2010年1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大蒜,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大蒜买卖合同,约定:①甲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且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②由乙公司代办托运,合同签订后一周之内,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自交付之日起20  内补齐尾款。1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2010年1月10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交给丙公司。1月15日,甲公司又以150万元的价格将大蒜卖给丁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丁公司。2010年1月20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2月份,在乙公司的屡次催促下,甲公司表示:由于丁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并未收到丁公司货款,因而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70万元。
大蒜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归谁?(    )

选项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

解析 根据甲乙公司的约定,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合同标的是大蒜,属于动产,根据《物权法》第2 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即货交承运人之后即视为交付,即所有权的转移。并且,合同标的于1月10日交付,此时甲公司并未与丁公司签订合同,所以此时甲为大蒜的所有人。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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