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析唐朝初期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及其意义。

admin2019-04-17  35

问题 评析唐朝初期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及其意义。

选项

答案唐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者在政治、法律、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实行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 第一,在政权机构建设上,中央仍然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即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有关军国大事的诏旨,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查中书省起草的诏旨,有封驳之权,长官称侍中。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全国政令。三省长官共议国政,共同对皇帝负责。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负责贯彻各项诏软和政策。初期,三省长官并为宰相,一起在政事堂共议国政。为防止权臣窃位,皇帝往往指派年纪较轻、品级较低的官员加上“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参加政事堂会议。进一步分散了相权,加强了中央集权。在地方上,唐朝初期仍实行州、县两级制。州设刺史,县设县令。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唐太宗又把全国分为10道,道是监察机构,皇帝经常派巡察使、按察使等官员对地方官吏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县以下的地方组织有乡、里。里是最基层的政权单位,对人民进行直接的统治。 第二,修订《唐律》。唐高祖时,命裴寂等人以隋《开皇律》为基础,于武德七年(624)损益而成《武德律》。太宗即位后,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对《武德律》加以修订,于贞观十一年(637)修成《贞观律》,并颁行全国。至此,《唐律》基本上形成。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人以《武德律》、《贞观律》为蓝本,修成《永徽律》,于永徽二年(651)颁行全国。永徽三年,又对《永徽律》做了具体解释,撰成《疏议》30卷,永徽四年,《疏议》附于律文之后正式颁行,形成流传至今的《唐律疏议》。《唐律》共12篇,502条,其中贯穿着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基本精神,但其对劳动人民则是极力地压制。此外,为了维护统治者的根本利益,《唐律》也制定了一些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防止统治阶级过分迫害劳动人民的规定。《唐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备的法典。 第三,实行均田制与租庸调制。均田制是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对百姓、官僚的授田及土地买卖有明确规定。与均田制相对应的赋役制度是租庸调制。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多少,均按丁缴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这项制度的实行,使农民得到了部分土地,使得农民能有较多的时间进行农业生产,多少改善了农民的处境,对唐朝前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第四,实行府兵制。唐王朝建立后,继续沿袭西魏北周时期形成的府兵制度,经唐太宗的整顿,唐代的府兵制度比前代更加完善。府兵的基本单位是设在各地的折冲府,由折冲都尉和果毅都尉统率。折冲府下依次设有团、旅、队、火。折冲府有上、中、下三等之分。府兵的兵员每三年挑选一次,服役期间免本身租调。唐代的府兵制依然实行兵农合一制。府兵的调遣权力由尚书省兵部牢牢掌握,调兵须有皇帝敕书和兵部符契,地方官乃至中央十二卫都无权调兵。这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维护国家统一。 第五,发展学校教育和实行科举制度。唐代的学校教育分为官学和私学两个系统,以官学为主。中央官学主要招收官僚子弟及外国留学生,以儒家经典和各科专门知识为学习内容。地方官学以经学和医学为主要教学内容。科举分常举和制举两种。常举以明经、进士两科最重要。制举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都不定。 第六,修订《氏族志》。为了提高皇权的地位,唐太宗令人修订《氏族志》,以李唐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山东士族崔民干被降为第三等。通过修订《氏族志》,一部分庶族地主获得了士族名分,而山东士族则进一步受到打击,从而有利于皇权的加强。 意义:这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奠定和完善于唐朝的各项治国制度,巩固了国家的统一,稳定了社会秩序,增强了国家的实力,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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