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0-04-22  12

问题 关于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致行政复议中止满六十日的,行政复议终止
B、复议进行现场勘验的,现场勘验所用时间不计入复议审理期限
C、申请人对行政拘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变更为刑事拘留的,行政复议中止
D、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答案B,D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而第4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复议中止原因满60日仍未消除而终止复议的情形,只限于第41条规定的前三项情形,即因申请行政复议的自然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单位终止而致复议中止的,满60日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第41条第5项的中止满60日,不会导致复议终止,故选项A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4条第3款规定:“需要现场勘验的,现场勘验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故选项B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根据该条第5项规定的精神,行政复议期间,因申请人或第三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改为刑事拘留或刑事扣押的,该行政复议终止。选项C的情况应导致行政复议的终止,而不是“复议中止”,故C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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