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将一笔记本电脑遗忘在地铁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者。李某发现笔记本电脑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dmin2016-12-30  47

问题 方某将一笔记本电脑遗忘在地铁上,立即发布寻物启事,言明愿以2000元现金酬谢返还者。李某发现笔记本电脑及获悉寻物启事后即与方某联系。现方某拒绝支付2000元给李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李某应当返还该笔记本电脑,故方某可不支付2000元酬金
B、如果方某不支付2000元酬金,李某可行使留置权拒绝返还该笔记本电脑
C、如果方某未曾发布寻物启事,则其可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
D、既然方某发布了寻物启事,则其必须支付酬金

答案D

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该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据此可知,李某拾得方某遗失的笔记本电脑,应当返还,方某悬赏寻找,应当按承诺支付悬赏金额。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230条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据此可知,留置的动产必须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不属于合法占有,因此不能留置。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即便方某没有悬赏,也应当依法向李某支付必要的费用。选项C错误。故本题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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