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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
admin
2021-01-02
21
问题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04/2/12)
选项
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答案
A
解析
本题表面上考查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分,实际上考查的是事实认识错误、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以及刑法层面上故意的含义。
(1)按照题意,朱某在炸油饼投毒时,妻子李某应当近在咫尺、能够立即吃到、有立即导致死亡的危险,故应当以朱某投毒时作为其实施杀人着手实行的时点。区分于在被害人必经道路上投放含有毒物的食物,以被害人捡到时为实行行为时。以实行行为时判断,朱某主观上没有认错对象,不属对象错误,而系打击错误、具体错误。
(2)按照法定符合说,朱某主观上具有杀人罪的直接故意,其妻、其子的死亡结果。均系该故意所能包括的事实,故而对于其妻、其子的死亡结果,均系直接故意。
(3)按照具体符合说,朱某对其妻死亡结果是希望追求,应为直接故意。判断其对儿子死亡结果的心态,题眼在于“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客观上采取了防止结果发生的措施,对其子的死亡应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
(4)由于本题并未明确提示按何种立场进行判断,则应当按照我国通说即法定符合说进行认定,故而正确答案是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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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题库法学类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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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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