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6年9月向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每件商品成本为150元,单位售价为125元(不舍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已经发给乙公司,账款未收,但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在2016年11月将160件商品退回,甲公司接受退

admin2017-04-06  36

问题 甲公司于2016年9月向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每件商品成本为150元,单位售价为125元(不舍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已经发给乙公司,账款未收,但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在2016年11月将160件商品退回,甲公司接受退货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未退货商品的账款依然尚未收回。则甲公司应冲减的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

选项 A、20000元和23400元
B、25000元和20000元
C、12000元和23400元
D、23400元和23400元

答案A

解析 甲公司冲减收入的金额=125×160=20 000(元)应冲减的应收账款=20 000(1+17%)=2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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