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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房地产开发商欲出售其开发的1套别墅,分别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要约注明别墅的规模及价格,并注明该要约在1个月内有效。要约发出后第5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了该别墅,乙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15日,甲与不知情的
甲房地产开发商欲出售其开发的1套别墅,分别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要约注明别墅的规模及价格,并注明该要约在1个月内有效。要约发出后第5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了该别墅,乙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15日,甲与不知情的
admin
2015-09-16
39
问题
甲房地产开发商欲出售其开发的1套别墅,分别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要约注明别墅的规模及价格,并注明该要约在1个月内有效。要约发出后第5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了该别墅,乙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15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第25日,甲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9日,该别墅意外失火被焚毁。
请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甲、丁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选项
A、合同因欺诈而可撤销
B、合同因甲无法履行合同而无效
C、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D、若合同被撤销,丁有权向甲请求缔约过错责任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可知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故A项正确,B项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甲、丁的买卖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故C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可知,丁在撤销合同后,有权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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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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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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