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对西方法律传统的特点的总结。

admin2012-08-10  41

问题 试论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对西方法律传统的特点的总结。

选项

答案(1)在法律制度与其他类型的制度之间存在着鲜明的区分。 (2)在西方法律传统当中,法律的实施是委托一群特别的人们,他们或多或少,在专职基础上从事法律活动。 (3)法律职业者,不管是英国、美国那样称之为法律家还是在欧洲大陆称之为法学家,都在一种有高级学问的独立机构中,接受专门训练,这种学问被认为是法律学问,这种机构有自己的职业作品,有自己的职业学校,或者其他培训的场所。 (4)培训法律专家的法律学术机构与法律制度之间存存着复杂和辨证的关系。 (5)存在法律的实体和体系的概念,也就是说法律是一个实体,是一个体系。 (6)法律有它自身的活力,本身有一种自我发展的能力,这种发展使法律不断延续下去,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实体,法律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 (7)法律的发展有一种内在的逻辑,变化不仅是对新情况的适应,而且是形式上的变化。 (8)法律具有高于政治权威的至高性。 (9)在一个社会内部存在着多元司法管辖权和各种法律体系,不同的法律体系和管辖之间是相互共存和竞争的。 (10)法律超越革命,法律有它自身的逻辑性,任何一场政治上的革命,都没有中断西方法律的历史发展,西方法律的传统一直延续下来。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SRa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