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7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刘某到乙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2017年5月,临时性工作结束,两公司未再给刘某安排工作,也未再向其支付任何报酬。2017年7月,刘某得知自2017年1月被派遣以来,两公司均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遂提出解除劳
2017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刘某到乙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2017年5月,临时性工作结束,两公司未再给刘某安排工作,也未再向其支付任何报酬。2017年7月,刘某得知自2017年1月被派遣以来,两公司均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遂提出解除劳
admin
2019-09-19
60
问题
2017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刘某到乙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2017年5月,临时性工作结束,两公司未再给刘某安排工作,也未再向其支付任何报酬。2017年7月,刘某得知自2017年1月被派遣以来,两公司均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遂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刘某建立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刘某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B、刘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C、刘某与甲公司、乙公司均未建立劳动关系
D、刘某与甲公司、乙公司均建立了劳动关系
答案
B
解析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也即劳动力的雇佣与劳动力使用分离,被派遣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QU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5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P银行为付款人,甲公司在该支票上记载了“违约金5万元”的字样。甲公司在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但授权乙公司补记。乙公司在支票上补记自己为收款人后,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16年12月
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B公司收到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偿还其所欠C公司的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欠D公司一笔应付账款,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
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B公司收到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偿还所欠C公司的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发现后,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然后将其背书转
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企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作为共同当事人。()
2011年6月30日,王某与乙公司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次日,王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除外),王某每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可不经王某同意直接安排其
2011年6月30日,王某与乙公司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次日,王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除外),王某每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可不经王某同意直接安排其
.根据烟叶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月经初潮意味着()
A.内庭B.厉兑、大敦C.期门D.太冲乳痈的治疗除主穴外胃热甚者宜加用
下列关于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描述,不妥的是
N-亚硝基化合物可由哪两类化合物合成
人们的任何活动都需要空间,房地产正是因为提供这种空间,而为人们所必需。它不仅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在市场经济中,房地产还是一种(),是人们投资置业的良好对象。
判定系数表明指标变量之间的依存程度,判定系数越大,表明依存度越小。()
规划设计阶段的内容包括()。
简述常用的组织策略。
以下()的人,不得被吸收为人民警察。
LastyearFrenchdriverskilled【56】than5,000peopleontheroadsforthefirsttimeindecades.Creditgoeslargely【57】the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