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给付之诉是指对被告享有给付请求权的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自己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其所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只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
给付之诉是指对被告享有给付请求权的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自己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其所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只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
admin
2019-08-14
29
问题
给付之诉是指对被告享有给付请求权的原告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向自己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其所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区别在于:当事人只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并不直接要求人民法院判令某种给付。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属于确认之诉的是:
选项
A、刘某多次在公开场合声称赵某的学术论文有多处抄袭,赵某找到刘某理论,并要求其赔礼道歉,被刘某拒绝。赵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B、王女士为了侄子能够就近上学,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哥哥名下。哥哥起诉离婚时,将该房屋列为婚后财产,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为房屋所有权人
C、周女士婚后经常与丈夫发生争吵,严重影响了两人的感情,遂提出要与丈夫离婚,丈夫表示不同意。周女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D、张医生在儿科病房的走廊处发现一身患重病的婴儿被父母抛弃,张医生找到婴儿的父母,但父母仍旧拒绝抚养婴儿,张医生以遗弃罪将婴儿父母告上法院
答案
B
解析
确认之诉的定义要点为:只要求确认争议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并不要求判令某种支付。A项要 求停止侵害和赔礼道歉、C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均要求法院进行判令,不符合定义;D项状告弃婴父母,并不属于民事诉讼请求,不符合定义。B项“确认自己为房屋所有权人”符合定义要点。故答案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MT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测题库国家公务员分类
0
行测
国家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北京)某单位五个处室分别有职工5、8、18、21和22人,现有一项工作要从该单位随机抽调若干人,问至少要抽调多少人,才能保证抽调的人中一定有两个处室的人数和超过15人?
(2015黑龙江52)创薪源泉的另一个重要方向,就是面向历史的发掘,每一次回顾历史都可能是一次观念的清理和创新,研究和发掘新的史料,也是一次价值观的梳理,_______,重新发现历史,建立当下社会观念与历史价值的承继关系,这是奠定创新思维的一个重要因素,我
(2017国家50)①未开采的煤炭只是一种能源储备,只有开采出来,价值才能得到发挥②充分挖掘并应用大数据这座巨大而未知的宝藏,将成为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③有人把大数据比喻为蕴藏能量的煤矿④数据作为一种资源,在“沉睡”的时候是很难创造价值的,需要进行数据
(2014浙江A类5)传统的超级计算机,强项是处理“计算密集型”的任务,比如预测天气。这只要求按照某个成熟的算法模型,______地算就行了。但在大数据时代,要从海量,特别是缺乏直接相关性的数据中,______出有价值的内容,超级计算机的系统设计需要创新,
(2013广州82)请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项填在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2011国家)某单位共有A、B、C三个部门,三部门人员平均年龄分别为38岁、24岁、42岁,A和B两部门人员平均年龄为30岁,B和C两部门人员平均年龄为34岁,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平均年龄为多少岁?
请从下面的四个图形中选出与其他三个不同的一个图形。()
对生命价值的认同度越高,社会对灾难的敏感度就会越高,五年前汶川地震的隐痛未消。所以芦山地震刚一发生,人们无法判断灾情大小,众多媒体人第一时间赶赴灾区,体现的正是媒体的责任和担当。正是媒体的及时详细报道,让灾情透明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不能因为事后看起来灾情不如
若成为白领的可能性无性别差异,按正常男女出生率102:100计算,当这批人中的白领谈婚论嫁时,女性与男性数量应当大致相等。但实际上,某市妇联近几年举办的历次大型白领相亲活动中,报名的男女比例约为3:7,有时甚至达到2:8,这说明,文化越高的女性越难嫁,文化
”黄梅时节家家雨,青草池塘处处蛙。”这种景象最可能出现在我国的:
随机试题
小儿5岁时食管的长度为
初产妇,孕妇37周,8小时前突然出现阴道流液,如小便样.6小时前开始出现规律宫缩,因胎手脱出于阴道口1小时就诊。查体:产妇烦躁不安,腹痛拒按,脉搏110次/分,呼吸28次/分,胎心160次/分,导尿时见血尿。最适宜的处理是
患者既往有冠心病,活动后突发心肌梗死。用此药后应重点观察
【背景资料】某厂新建总装车间工程在招标时,业主要求本工程按综合单价法计价,厂房虹吸雨排水工程按10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机电安装工程报价。经竞标,A公司中标机电安装工程,B公司中标土建工程,两公司分别与业主签订了施工合同。A公司中标后
家庭与事业成长期指从结婚到新生儿诞生的这段时期,一般为1~3年。
宏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公司)主营化妆品生产,红保超市(具有金银首饰经营资质)为商业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1)宏伟公司外购一批化妆品,不含税进价345万元。取得专用发票,该批货物由某运输公司负责
宪法中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有()
以下关于VB文件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scientificdiscoveryisoftenmade【C1】______beforesomeoneisabletoputittouse.【C2】______,scientistsdiscoveredhow
【S1】【S18】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