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经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害人的儿子林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2万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admin2009-02-15  27

问题 高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经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害人的儿子林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2万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在接到判决之日起5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C、在接到判决之日起5日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D、如果林某仅就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则应当在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

答案2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被害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没有上诉权,只有申请抗诉的权利。根据《刑诉法解释》第232条的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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