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外民事案件判决的上诉期限为 ( )

admin2018-05-30  19

问题 对涉外民事案件判决的上诉期限为    (    )

选项 A、15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答案C

解析 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的当事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的期限;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的期限。当事人的上诉期均已届满没有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269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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