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延误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4-05-04  10

问题 关于共同延误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B、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C、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也可以得到费用补偿
D、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但可以得到费用补偿
E、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答案A,B,E

解析 共同延误的处理依据以下原则:
    ①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②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③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④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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