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8题)

admin2017-03-07  30

问题 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38题)

选项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

答案C

解析 选项A,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外国人的国籍以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据此,选项A错误。选项B,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的案件,由人民法院发旁听证的,凭证人场旁听。据此,选项B错误。选项C,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采用下列方式.……(二)对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据此,选项C应选。选项D,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我国公民以及在华的第三国当事人送达有关刑事法律文书,除有司法协助协定的外,按照下列程序处理:……(二)受送达的当事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不予送达……据此,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G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