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 )。

admin2021-05-18  6

问题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    )。

选项 A、0区
B、1区
C、2区
D、11区
E、20区

答案A,B,C

解析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3.2.1条规定,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按其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可分为以下3个区域等级:  
(1)0级区域(简称0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的环境。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可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非正常运行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的情况。
(2)1级区域(简称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2级区域(简称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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