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内资企业主要生产家电产品,2003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2003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2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自行赞助某

admin2013-05-11  30

问题 某内资企业主要生产家电产品,2003年有关会计资料如下:
(1)2003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
(2)全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广告费2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税收罚款1万元,自行赞助某小学2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深圳某联营企业分回利润17万元,已知联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15%(注: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可以在税前列支的广告费金额为(    )。

选项 A、400000元
B、160000元
C、1600000元
D、2000000元

答案C

解析 准予抵扣的广告费:2000×8%=160(万元),超标40万元不得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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