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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2019/客/1/仿13)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2019/客/1/仿13)
admin
202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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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2019/客/1/仿13)
选项
A、虽然自杀不构成犯罪,但教唆有责任能力的人自杀的,一般构成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
B、在共同犯罪中,可能存在部分共同犯罪人成立未遂,部分共同犯罪人成立中止的情形
C、共同犯罪人对同一构成要件范围内的事实产生认识错误的,会影响其共同犯罪的成立和犯罪形态
D、集团犯罪中组织者、领导者以及其他共同犯罪中的组织者、指挥者,均需对成员所犯全部罪行负责
答案
B
解析
A选项,考查教唆犯、间接正犯。一般情况下,教唆、帮助有认知能力、有意志自由的他人自杀,由于自杀不是不法行为,故而教唆者不能构成教唆犯。只有教唆者、帮助者系间接正犯(对自杀者有支配关系)的情况下,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间接正犯)。因此本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考查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态。由于犯罪停顿原因是主观标准。当部分共同犯罪人自动停止犯罪,并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实行犯罪得逞或防止结果发生时,这部分共同犯罪人就是中止犯。其他没有自动中止意图与中止行为的共同犯罪人,是未遂犯或者预备犯。例如,甲、乙共同杀丙致丙重伤,乙走后,甲自动救助丙使丙活。因此本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考查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同一构成要件范围内的事实的认识错误,是具体错误,对于具体错误,按通说法定符合说,对于实际侵害的对象和结果仍有故意,因此不太可能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和犯罪形态。例如,甲教唆乙杀A某,乙误将B某当作A某射杀。甲、乙均存在具体错误,按法定符合说二人仍构成共同犯罪,且均为既遂。因此本选项说法错误。
D选项,考查组织犯的责任。刑法第26条3、4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因此本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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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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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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