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甲、乙、丙、丁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13:35;乙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13: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

admin2013-10-30  33

问题 有甲、乙、丙、丁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13:35;乙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13: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    )

选项 A、甲>乙>丙>丁   
B、乙>甲>丁>丙  
C、丁>乙>甲>丙   
D、丁>乙>丙>甲

答案C

解析 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1)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2)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乙、丁优先于甲、丙,而甲优先于丙;再根据时间优先原则,丁优先于乙,因此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丁>乙>甲>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Ad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