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乙公司是( )。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admin2008-11-28  35

问题 在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中,乙公司是(    )。
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选项 A、38058
B、38272
C、38650
D、38637

答案B

解析 法律规定对某些法律行为特别设了一定的条件,这种附设了条件的称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当事人之间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应当在所附的条件成就时产生法律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当事人之间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应当在所附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甲公司与丙公司于2004年3月12日签订的豪华客车买卖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合同,因此,合同于2004年3月12日成立但并未生效。2004年10月12日,A地与B地之间的高速公路投入正式运营。此时,合同规定的“如果A地与B地之间的高速公路投入正式运营”这一条件已经满足,合同生效。因此,合同生效时间为2004年10月12日,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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