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贾某名下;后因二人感情不合。法院判决贾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2013年2月1日判决书生效,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

admin2017-05-15  33

问题 贾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贾某名下;后因二人感情不合。法院判决贾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2013年2月1日判决书生效,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人住了该房屋。4月1日,贾某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贾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4月15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4月15日前,贾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4月15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4月15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4月15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善意取得制度。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法院将房屋判归李某所有,李某自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房屋是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所有权变动必须办理登记。张某虽然支付了购房款,但是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王某是善意第三人,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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