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电脑公司与阳辰电子研究所在 1999年12月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开发研制一种新型的集成电路块,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请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2000年1月,双方发生争议,阳辰电子研究所向本单位所

admin2009-01-14  24

问题 海星电脑公司与阳辰电子研究所在 1999年12月签订了一份合同。双方商定联合开发研制一种新型的集成电路块,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请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2000年1月,双方发生争议,阳辰电子研究所向本单位所在地的A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海星电脑公司拒绝答辩。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海星电脑公司所在地的B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后,阳辰电子研究所担心B市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故未申请仲裁,而向合同签订地C,市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未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法院受理了本案,并依法向海星电脑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海星电脑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海星电脑公司败诉,被告不服,立即上诉,理由是事先双方订有仲裁协议,法院判决无效。请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无效
B、有效
C、视具体情况而定
D、仲裁协议因未明确指明仲裁机构、内容不明确而无效

答案1,8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4H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