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县A公司与乙县B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丁县;后双方发生纠纷,A公司拟提起民事诉讼。已知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甲县A公司与乙县B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丁县;后双方发生纠纷,A公司拟提起民事诉讼。已知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dmin
2015-07-14
31
问题
甲县A公司与乙县B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点为丁县;后双方发生纠纷,A公司拟提起民事诉讼。已知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管辖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选项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丙县人民法院
D、丁县人民法院
答案
B,D
解析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乙县)或者合同履行地(丁县)的法院管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3G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外国投资者的下列出资方式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有关规定的是()。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可以豁免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甲建筑公司与乙材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水泥,货款总额1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预先支付定金5万元。甲公司为支付货款而开具一张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承兑人为甲公司的开户银行A银行,A银行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
以下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两个自然人出资设立普通的合伙企业,双方订立的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分别按80%和20%的比例分配,亏损由甲、乙分别按20%和80%的比例分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
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7年10月,甲、乙、丙、丁四位自然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餐饮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
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无需通知对方当事人。()
陈女士于2004年12月26日在商场购物乘电梯时不幸被电梯挤伤,要求该商场予以赔偿。法院判决商场应赔偿陈女士的损失0.6万元,并规定必须于2005年6月20日之前赔偿到位。商场未执行判决,则陈女士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是()。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消灭,该期限是()。
随机试题
伤亡事故的处理,法律要求应当结束的期限是()
肝性脑病前驱期时的临床表现有
A.合成tRNAB.合成rRNAC.合成mRNAD.合成cDNA真核RNA聚合酶Ⅱ
胃、十二指肠溃疡发生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肯定无疑的一点是
教师成长公式是________,是由________提出的。
论述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学习实质的认识与认知主义的不同之处。
下图阴影部分对应的逻辑表达式为(57)。
已知一程序运行后执行的第一个输出操作是()。cout
A、 B、 C、 A原句说的是“汤姆在火车站送他的朋友”(seehisfriendoff)。图片[A]画的是火车站,而图片[B]画的是公共汽车站,图片[C]画的是飞机场,只有[A]符合题意,所以应该选[A]。
WhichisthemostimportantairportinBritai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