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10日成立,甲为该公司的发起人之一,但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1999年1Q月10日,甲被选为公司监事。2002年10月10日甲监事任期届满,未能连任,亦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甲拟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下列转让时间中,符合《公

admin2009-02-15  27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10日成立,甲为该公司的发起人之一,但未担任公司任何职务。1999年1Q月10日,甲被选为公司监事。2002年10月10日甲监事任期届满,未能连任,亦未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甲拟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下列转让时间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

选项 A、甲在1998年8月10日转让股份
B、甲在1998年10月11日转让股份
C、甲在2000年11月20日转让股份
D、甲在2002年11月20日转让股份

答案B,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之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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