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卷三—42,单)
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卷三—42,单)
admin
2014-02-25
21
问题
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卷三—42,单)
选项
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
B、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
C、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
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
答案
D
解析
(1)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另外,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4条的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这表明,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是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的。因此,A选项正确。
(2)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的规定,自认的规定在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中是不适用的。不过,要注意不能自认的仅限于身份关系事实,而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有的还包含财产关系,比如,离婚案件既涉及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关系,还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对于财产分割必须涉及的财产状况事实是可以自认的。因此,B选项正确。
(3)C选项涉及的是调解中的让步,对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据此,C选项正确。
(4)D选项涉及的是代理人的自认,对此,《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这表明仅获得一般授权的代理人不是一律不得自认,而是不能进行直接导致承认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的自认。如果仅获得一般授权的代理人进行的自认导致对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承认,当事人在场却不表示否认,属于有效的自认。因此,D选项不正确。本题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z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4年4月5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一批货物。货到甲公司后,甲公司将乙公司交付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全部更换成甲公司的一个销售商标,然后将这批货物投入市场。甲公司的这种品牌迅速赢得了市场。半年后,乙公司发现甲公司销售的这种商品正是从自己手中购买的,乙公司遂向甲
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何者正确?
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中获面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公司,汇票上有丁、戊两公司的担保签章,其中丁公司担保80万元,戊公司担保20万元。后丙公司拒绝承兑该汇票。以下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一项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乙要求提供担保,甲遂委托好友丙用自有的汽车设定抵押。后甲经乙同意,将5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并通知了丙。因甲、丁到期无力还款,乙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精神病患者甲,一日突然用木棒将邻居乙的小孩击伤,经抢救治疗后脱险。双方就损害赔偿没有达成协议,乙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甲赔偿损害。甲的父母均不愿代甲应诉,互相推委。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下列哪些?()
林某(女)与李某(男)二人于1995年在A市甲区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2007年李某在C市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判决生效后李某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9年2月,林某拟向
随机试题
二级(车间)安全教育的内容是什么?
A、cheapB、childC、machineD、reachC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高征)抬疗有效的血镁离子浓度是
全口义齿平衡按咬合接触的方式可分为
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副总会计师,以达到相互牵制的目的。()
王某系中国公民,2005年1月起,王某连续12次在报刊上连载一部小说,每次取得稿费收入2000元,则2005年王某的连载收入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刑法》规定,公司解散可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以下各项中属于公司强制解散的事由是()。
Onlytwocountriesintheadvancedworldprovidenoguaranteeforpaidleavefromworktocareforanewbornchild.Lastspring
Itisacommonplaceamongmoraliststhatyoucannotgethappinessbypursuingit.Thisisonlytrueifyoupursueit【C1】______.
Thispassageismainlyabouttheimpactofenvironmentalissuesonactivitiesofindividualcompanies.Generallyspeaking,as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