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主要方法。

admin2016-07-11  18

问题 简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主要方法。

选项

答案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已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系统整理和归纳加工,使其完善化、科学化的活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1)法的清理。法的清理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定方式,对一定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修改的专门活动。法的清理的目的,是把现存有关的法加以系统研究、分析、分类和处理。清理的基本任务有两个,并由此形成两个阶段。一是厘清现存各种法的基本情况,确定哪些可继续适用,哪些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这是梳理法的阶段。二是对可继续适用的,列为现行法;法的清理方法,通常分为集中清理、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三种。 (2)法的汇编。法的汇编是在法的清理的基础上.按一定顺序将各种法或有关法集中起来,加以系统编排、汇编成册。其特点是:一般不改变法的文字和内容,而是对现存法进行汇集和技术处理或外部加工,是立法的辅助性工作,不产生新法,不是正式的立法活动。法的汇编是法的清理的一种逻辑结果,法的清理是科学的法的汇编的必要准备。法的汇编的主要任务,是将法集中化、系统化。法的汇编的价值在于:它使法得以集中化、系统化,从而便于集中、系统地反映法制的面貌,便于人们全面、完整地了解各种相关法的规定:使法的清理的成果得到反映,便于人们发现现行法的优点和缺点,了解立改废的任务何在;还可为法的编纂打下基础和准备必要的条件。 (3)法的编纂。法的编纂又称法律编纂、法典编纂,指立法主体在法的清理和汇编的基础上,将现存同类法和同一部门法加以研究审查,从统一的原则出发,决定它们的存废,对它们加以修改、补充,最终形成集中、统一和系统的法。法的编纂的特点在于:它是一项重要的立法活动,应由有权立法的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其结果是产生新法或法典。法的编纂的主要任务,是统一同类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形成系统的整体,删除原有法中已过时的或其他不合适的部分,消除法和立法中的矛盾、混乱。法的编纂不仅适用于形成统一的法典或法律,也可适用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甚至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法的编纂有助于实现法的科学化、系统化、帮助人们发现现存法的弊病,从而去改善它、消除它;有助于促进法的体系的完善,就同一部门法实行增删整合,简化规范性法律文件,产生出规模较大的作为部门法基础和中心的法;有助于各种法、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还有助于法的贯彻实行。法的编纂需要在一定数量的同类法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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