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第97题)
“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第97题)
admin
2018-03-30
31
问题
“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年卷一第97题)
选项
A、“潇湘”号在丁国毗连区通过时的权利和义务与在丁国领海的无害通过相同
B、丁国可在“潇湘”号通过时对毗连区上空进行管制
C、丁国可根据其毗连区领土主权对“潇湘”号等船舶规定分道航行
D、“潇湘”号应遵守丁国在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答案
D
解析
沿海国可以在领海以外毗邻领海划定一定宽度的海水带,在此区域中,沿海国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这个区域称为毗连区。
领海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领海水体及其上空和底土都处于沿海国的主权管辖和支配之下,只是外国船舶在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毗邻区不是沿海国领土,沿海国对毗邻区仅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因此,外国船舶在丁国的领海进行无害通过的权利、义务与在毗邻区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A选项说法错误。
丁国可以在毗连区内行使的必要管制事项包括:
(1)防止在其领土或海域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或规章;
(2)惩处在其领土或海域内违反上述法规的行为。据此可知,沿海国对其毗连区的管制范围仅包括领土或海域,不包括其领空。B选项说法错误。
毗连区不是沿海国领土,丁国对毗连区不享有领土主权。C选项说法错误。
沿海国可以在其毗邻区内对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某种管制权,通过船舶应当遵守沿海国的相关法律规定。D选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x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不属于执法活动的有()。
某公司于2004年1月8日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2月18日正式营业,2009年3月1日被撤销,关于该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包括有()。
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1.7)
刘某和药店主孙某之间订有买卖协议,由刘某长期供应孙某假药低价销售。后因孙某欠款较多,双方发生纠纷。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08.1.52)
我国古代司法中,在法无明文规定时,有“举重以明轻”的做法,这种做法()。
《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
王某因绑架邱某索要高额赎金未果,得知邱某的家人报警,就残忍地将邱某杀害。公安机关随即将王某抓获,侦查人员在对王某进行讯问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______土的通气、透水性强,保水和蓄水性能弱,热容小,温度变化剧烈,易受干旱威胁。
Asfarbackashecouldremember,LarryhadlongedtogotoHollywoodandbecomeafilmstar.Theyoungman’shopesforsuccess
关于坏死性小肠结肠炎不正确的说法是
中央型肺水肿典型X线征象是
下列属于借款人义务的是()。
对从业人员坚守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是()
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是()
口腔颌面部感染的主要途径是()。
Whatarethespeakersmainlydiscussing?
Crimeisincreasingworldwide.Thereiseveryreasontobelievethe【B1】_____willcontinuethroughthenextfewdecades.Crimer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