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民国时期宪法或宪法性文件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dmin2009-01-19  26

问题 下列关于民国时期宪法或宪法性文件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选项 A、民族资产阶级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没有反映农民阶级的利益
B、1913年的《天坛宪草》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民主共和制度
C、1914年的《中华民国约法》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D、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民国时期规定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最多的宪法

答案1,4

解析 民国时期共制定了五部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分别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天坛宪草》(即 1913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袁记约法》(即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贿选宪法》(即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以及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它的内容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主张,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但同时也反映了农民阶级的利益,比如规定人民享有人身、财产等自由和权利。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1913年的《天坛宪草》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它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民主共和制度。同时也体现了国民党通过制宪限制袁世凯权力的意图,但后来袁世凯解散国会,使其成为废纸。所以B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是1923年北洋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即《贿选宪法》),而不是1914年的《中华民国约法》,所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罗列了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但是依据该宪法第23条颁布的《维持社会秩序临时办法》、《戒严法》、《紧急治罪法》等,把宪法抽象的民主自由条款加以具体切实的否定。所以 D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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