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入服装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2 000元;购入洗涤用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4 500元:购入办公用复印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36 100元。 (2)销

admin2019-11-06  10

问题 某商场(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入服装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2 000元;购入洗涤用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4 500元:购入办公用复印机一台,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36 100元。 (2)销售服装、百货等价税合计金额928 000元。 (3)儿童用品部采取“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买童车一辆送玩具一个。当月销售童车80辆,共计销售金额9 696元(含增值税),同时赠送玩具80个(该商品含增值税单价18元)。 (4)将一批上月购进的库存饮料发放给职工,不含增值税买价21 000元,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进项税。 (5)盘库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导致霉烂变质的货物不含增值税价13 200元、被盗丢失货物不含增值税价72 000元,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已经抵扣进项税。 (6)本月购进商品时,支付了铁路运费,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8 000元,税金800元。上述抵扣票据都认证相符。该商场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选项 A、118 032
B、127 808
C、135 862
D、135 877

答案B

解析 赠送的货物视同销售,应计入销售额一并计算销项税额,并应换算成不合增值税的销售额。销项税额=928 000÷(1+16%)×16%+(9 696+80×18)÷ (1+16%)×16%=129 536(元)。进项税额=112 000×16%一13 200×16%一21000×16%一72 000×16%+800=1 728 (元)。应纳增值税=129 536—1 728=127 80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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