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利用剑国外旅游的机会,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若干发自用,并经过伪装将其邮奇回国内。后来刘某得知丁某欲搞一支枪抢银行,即与丁某协商,以1万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丁某。丁某使用该手枪抢劫银行时被抓获。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004/2/17,200

admin2021-01-02  32

问题 刘某利用剑国外旅游的机会,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若干发自用,并经过伪装将其邮奇回国内。后来刘某得知丁某欲搞一支枪抢银行,即与丁某协商,以1万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丁某。丁某使用该手枪抢劫银行时被抓获。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004/2/17,2008延/2/11)

选项 A、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抢劫罪实行并罚
B、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实行并罚
C、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实行并罚
D、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实行并罚

答案C

解析 刘某实施了数个行为:
(1)中国人在国外购买枪支、子弹,触犯了中国刑法,可按属人管辖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当然,如果购买地本地不认为是犯罪,则按法益保护原则,如没有侵害我国刑法保护的法益,我国刑法不能追究。本题选项中无该罪名,故不对此行为进行考虑。
(2)将枪支从国外邮寄回国内,逃避海关监管,认定为走私武器、弹药罪(越境),而不以非法邮寄枪支、弹药罪(仅限于国内)论处。
(3)刘某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系吸收犯,以走私武器、弹药罪论处。
(4)刑法将非法出租枪支罪的主体限定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即合法持枪人员。刘某系非法持枪人员,而不是合法持枪人员。故而其出租枪支的行为,不能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
(5)其明知丁某抢劫而提供工具,构成丁某抢劫罪的帮助犯。故应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实行并罚。选项C正确。
(6)延伸问题是:如果刘某是合法持枪人员,明知他人抢劫而出租、出借枪支,如何认定?应当为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实行犯,以及抢劫罪的帮助犯,按想象竞合犯择一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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