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甲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税率25%。该公司2015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甲产品2000件,单位售价180元,增值税税率17%,收到支票已经送存银行。 (2)支付上述销售业务的运杂费6000

admin2017-01-18  34

问题 大华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甲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税率25%。该公司2015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甲产品2000件,单位售价180元,增值税税率17%,收到支票已经送存银行。
(2)支付上述销售业务的运杂费6000元。
(3)结转甲产品的销售成本,单位成本100元。
(4)出租一台设备的使用权,每月租金收入4000元,一次性收取7~12月的租金收入,共计24000元。
(5)清查发现暴雨造成的甲产品损失20件,经批准作非常损失处理。
(6)提取现金发放并分配职工工资60000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22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5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18000元,销售人员工资5000元。
    要求:计算该公司2015年7月利润表中下列项目金额。
净利润(  )元。

选项

答案业务(1)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2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1200 业务(2)的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 业务(3)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0 业务(4)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4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000 预收账款 20000 业务(5)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 贷:库存商品 2000 借:营业外支出 2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 业务(6)的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22000 制造费用 15000 管理费用 18000 销售费用 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60000 贷:库存现金 净利润=133000-33250=9975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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