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甲认为其企业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20-01-12  40

问题 中外合资企业甲认为其企业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外方投资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B、企业甲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C、外方投资者若以保护企业权益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其应以企业甲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D、外方投资者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也应以企业甲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外方投资者和企业都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因此,选项A、B的说法正确。选项C、D的情形都是应以企业名义,因此,选项C、D的说法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pDi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