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辩护人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4-05-30  19

问题 关于辩护人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B、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C、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D、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1款,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故A项正确。
    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6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故B项正确。
    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8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故C项正确。
    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9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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