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停建和报废发生的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

admin2019-04-25  15

问题 在建工程停建和报废发生的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

选项 A、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
B、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确定依据
C、企业当期建设资金不足的银行证明
D、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文件
E、企业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

答案A,B,D,E

解析 在建工程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依据下列证据认定损失:
    (1)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
    (2)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文件;
    (3)企业对报废、废弃的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单项数额较大的在建工程项目报废,应当有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4)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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