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进口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批进口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的合同。结果我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部分制造工序是机械制造,于是我方要求退货并要求对方予以损害赔偿。请问:我方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admin2014-01-18  40

问题 我国某进口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批进口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的合同。结果我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部分制造工序是机械制造,于是我方要求退货并要求对方予以损害赔偿。请问:我方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选项

答案我某公司的要求是有道理的,因为买方要进口的货物的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是一种以制造工艺命名的商品,而实际收到的货物经检验有部分制造工序是机械制造,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的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卖方赔偿。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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